白癜风注意事项 http://m.39.net/pf/a_9347093.html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,上市公司数量日益增多,在带给投资者更多投资选择的同时,也增加了投资者选择的“烦恼”。电话、报纸、电视、网络等各类股评服务应运而生,成为部分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。然而,股评界云龙混杂,泥沙俱下,各路证券分析师并不全都具备精湛专业技能,秉持良好职业操守,忠实股民利益,追求阳光收入,其中也潜藏着“黑嘴”。余某,年10月份至年上半年在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任研发部负责人。该公司因违规经营被查处并最终关门,余某未受牵连。但余某并未从之前的工作经历中吸取教训,规范执业,反而变本加厉地从事证券违法活动。年2月份至年3月份,余某自行招聘了3名证券分析师,按他的授意写股评文章,另外借用深圳的两名知名证券分析师(没有支付数千元文章“冠名权”)的名义发表,自己则偷偷进行“预先买入,荐股后卖出”的市场操纵行为(抢帽子交易),期间非法获利余万元。年4月份至年12月份,余某与XDF公司白某合作,进一步扩大“抢帽子”事业版图。余某租用办公场所,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,招聘操盘手龚某、罗某等人,亲自撰写荐股文章并以XDF公司白某名义在各大媒体网站发布,使用在武汉、太原等全国十余个城市开设的70余个证券账户,实施“抢帽子”的市场操纵行为。期间共发布荐股文章87篇,反复操作莲花味精等33只股票共计87次,非法获利余万元,其中余某本人获利近万元。余某为了掩盖上述违法行为,从未以自己和所在咨询公司的名义荐股,而是借用其他分析师和其他咨询公司名义进行,隐藏在幕后操纵,形成一堵“防火墙”。此外,余某还擅长团伙作案,在选择合作媒体、写荐股文章、筹集资金、寻找控制证券账户中分工合作,形成一套“盈利模式”。投资者想要不让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化作违法者的辉煌战果,需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,仔细甄别各种股评咨询,远离那些自吹自擂的“黑嘴股神”。本文来源:证监会投保局案例汇编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#个上一篇下一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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